过龙灯 壹~伍

作者:猎衣扬 著 发布时间:2023-06-12 15:43:50 字数:13063

楔子

  民国四年,正月十五,津门,子夜。

  海河边小船上的渔夫陈满仓正蹲在船头,捻着干瘦的指头,扒拉着掌心里的几块大洋。元宵夜,可是天津卫的大节日,海河**的华灯齐放,有若白昼,数不清的游人来来回回,只做这一夜的摆渡艄公,便抵得上大半年的卖鱼钱。

  后半夜,浓云渐渐遮住了月亮,街市上灯会的喧嚣渐渐散去,只剩下三三两两的酒客踉跄着脚步摇头晃脑地哼着小调。

  陈满仓叹了口气,意犹未尽地收了工,轻轻一撑竹篙,小船便离了岸。

  突然,河面上亮起了一点诡异的灯火!是一盏红色的花灯!

  海河由津门入海,河上放灯本是老一辈传下来的习俗,但诡异的是,这盏灯不是自西向东——向着海的方向漂,而是逆着水流自东向西而来……

  陈满仓一脸好奇地嘬了嘬牙花子,划着船向那花灯靠去。

  头上月光昏暗,陈满仓从船舱里取了一只手提电筒,向那花灯照去,模模糊糊中,陈满仓好像看到了一抹红色的影子在花灯底下沉浮。于是,陈满仓靠得更近了些,俯身趴在甲板上,脸贴着水面向下看去。

  “哗啦——”小船在水上轻轻一晃,陈满仓终于看清了那花灯下面的东西!

  那是一个裹着红衣的尸体,早被河水泡得发胀,惨白的脸上瞪着一双通红的瞳孔,额头上被钻了一个大洞,嵌入了花灯的灯座!

  陈满仓的后脊骨猛地蹿起了一道寒气,一段津门的童谣在他的脑海中猛地飘了出来:

  “挂红袍、过龙灯、人出海、鬼还生……”

  “啊——”一阵声嘶力竭的惨叫响起,打破了河面上的沉静。


  壹

  “呕——”

  小雨风寒,海河边上支起了简易的帆布**,底下停着捞上来的红袍尸首,旁边蹲了三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员,个个捂着嘴巴扶着树桩子干呕。

  在不远处,一个梳着分头的中年警长,缩在伞下,皱着眉头,用一块白色的锦帕捂着鼻子,不停地看着手上的腕表。

  不多时,尸棚子里走出了一个戴着口罩的高挑女子,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了中年警长身前,一边说话,一边摘下脸上的口罩和手上染着血的胶皮手套。

  “曹警长,有发现,请您跟我去尸体那里看看!”女子长得英挺,说话也清脆有力。

  “那个……啊……宋小姐,有什么话……就在这儿说吧,我听一听就得了!你这切得血肉模糊的,怎么看啊?”

  曹警长皱着眉头,微微向后躲了一躲,故意错过身去,不看那女子手里染着血的手套。

  那女子皱了皱眉头,冷着脸说道:

  “死者是男性,四十岁左右,死因为脑后重击,从后脑塌陷的形状大致可以推断是榔头一类的凶器。经解剖发现,死者的胃部和肠道内并未发现有毒物质,也无酒精性液体残留,可知死者是在清醒状态下被击杀的。由于尸体在水中浸泡的时间过长,死亡时间还有待进一步确定,我提议将尸体带回警察局,做进一步解剖……”

  曹警长打了一个激灵,咽了口唾沫,苦着脸说道:“宋小姐,是这样的,我知道,你是法国留学回来的高才生,但是这个……法医解剖吧,在咱们国内吧……还不是那么能接受,老祖宗讲啊,人嘛,入土为安,最重要的是得留个全尸,哪怕搁在前清,那砍头的死刑犯下葬前都还得把脑袋瓜子缝回去呢!”

  “曹警长,法医解剖是科学!”那女子一脸执拗地强调。

  “对对!是科学,我知道,可是吧……咱这警察局可没有保存尸体的地方,你这拉回去,还没研究明白,就都得臭了啊!这味儿一传开了,我这警察局还办不办公了?再说了,堂堂警察局,你放一尸体剖来剖去,算嘛事儿啊?”曹警长打断了女子的话,不住地叫苦。

  “那这尸体运到哪儿去啊?”女子追问道。

  “要不……要不就埋了吧!”曹警长苦着脸说道。

  “不行!凶手尚未抓到,怎么能处理尸体呢!”女子的态度很坚决。

  “那你看这……”

  正当两人争执不下的时候,旁边打伞的小警员眼珠一转,凑上前来,弯下腰,仰着脖子,冲着曹警长说道:

  “警长,要不咱把这尸体送北沽龙王庙去吧,白九那儿有冰窖,能存住!”

  曹警长眼前一亮,一拍那小警员的后脑勺,拍着手笑道:

  “还是你小子机灵,让弟兄们赶紧的,把那漂子(河里捞上来的尸体)弄到龙王庙去,多给白九两银圆,就存他那儿了!”

  眼看着那小警员小跑着去停尸棚子里张罗,女子连忙向曹警长问道:

  “这龙王庙是个什么地方?白九又是什么人?”

  曹警长一脸神秘地说道:

  “宋小姐,你在国外长大,这津门的掌故啊,多有不知。这北沽的龙王庙旧址本是前清的义庄,专停凶杀横死的冤尸,北沽的百姓怕闹鬼索命,特地筹钱在义庄前院修了一座海龙王庙,镇上一镇,守庙的是个前清衙门里的老仵作,老仵作死后呢,这义庄就由他的徒弟白九接手,津门百姓家里的丧事,比如什么停尸搭灵、选地择坟、下葬立碑的白活儿,大多都去找白九操办。听说那白九还会审尸招魂、入梦寻冤,灵验得很。那龙王庙后面的义庄有冰窖,正是存尸体的好地方。你也累了一天了,先回去休息,抓凶手的事,咱们从长计议!”

  曹警长一面说着,一面将那女子送上了一辆小轿车。

  停尸棚子里收拾尸体的小警员里,有人小声嘀咕道:

  “那女的是谁啊?怎么看着面生?指手画脚的,曹警长竟然忍了!”

  旁边一个嘬烟头的老警员啐了口唾沫,斜着眼说道:

  “能不忍?那女的叫宋翊,市长家的千金,在国外待得都傻了,二十好几的姑娘不爱别的,就好摆弄死人。听说来咱们这儿实习,是市长打了招呼的!”

  小警员啐了口唾沫,小声骂道:

  “都是有钱烧的!”

  老警员捻灭了烟头,不耐烦地说道:

  “别磨蹭了,赶紧收拾,呕——”


  贰

  次日凌晨,宋翊起了一个大早,收拾好了相机和解剖的工具,叫了一辆黄包车,直奔龙王庙而去。

  一入龙王庙后院,一阵艾草燃烧的烟味熏得宋翊直皱眉头。

  昏暗的冰窖内,一个瘦削的青年男子正举着一把冒着浓烟的艾草,绕着躺在床上的尸首做法事。他脚踏七星、手掐指诀,喝了一口酒,“噗”的一口喷在了艾草上,浓烟伴着火星“呼”的一下奔着尸体冲去,只听那青年男子摇头晃脑地念道:

  “尘归尘,土归土,一点真灵拜父母,两脚阴阳……”

  “砰——”宋翊一脚踢翻了窗前的香炉,冲上前去夺下了青年男子手里的艾草,扔在地上踩灭,冷声喝道:

  “你在干什么?”

  “哪来的疯娘们儿?没看见爷们儿这儿做法事吗?”青年男子一瞪眼,转过身来。

  那青年男子生了一张小脸,却偏偏配了一双大眼,对襟的白麻小短褂,配着一双灯笼裤,眼白一翻,活脱脱的一副市井无赖范儿。

  宋翊懒得理他,一把掀开了盖在尸体上的白布,解开了尸体衣服的扣子,一脸惊怒地指着尸体身上被缝得整整齐齐的刀口,一脸怒容道:“这是你干的?”

  青年男子一头雾水地答道:“对呀!也不知道是哪个伤天害理的狗东西,人都弄死了,还不行,非得把尸体都千刀万剐,连胃和肠子都翻开了,哎哟,这得多大的仇,多狠的人啊,亏得这位死者入土前,遇到了我这么一个菩萨心肠的好人,点灯熬油地缝了半宿,才给他伺候成一全尸,还给他弄了一场法事,唉……不对啊!你还没告诉我,你干嘛的啊?”

  “我就是那个伤天害理的狗东西!”

  宋翊一把推开了青年男子,从随身的皮箱里取出了口罩、手套和手术刀,作势就要开始解剖。

  “你要干嘛?你出去打听打听,敢跟我白九在龙王庙耍横儿的,没有一个是囫囵个儿的!”

  原来这个市井男子,就是白九!

  宋翊深吸了一口气,冷声说道:“凶手还没有抓到,我需要线索!不要妨碍我,请你出去!”

  “找线索?就凭你个小娘皮!你就不怕惊了冤魂,回头再缠上你……”白九瘪着嘴,神神秘秘地吓唬道。

  “不凭我,还指望你不成。呵呵,白九,我想起来了,都说你会审尸招魂、入梦寻冤?切,少拿骗孩子的东西糊弄我!”

  宋翊瞪了白九一眼,继续手中的工作,就在她的手术刀快要接触到尸体的一瞬间,一截青铜的烟袋杆抵住了她的刀锋。

  “你知道我在干什么吗?请不要挑战我的底线!”宋翊一脸肃容地说道。

  “我知道,不就是洋仵作吗?”

  “这是法医解剖,是科学,和你们仵作那套装神弄鬼的东西不一样!”

  白九一眯眼,拨开了宋翊的手,捏住了尸体的下巴,左右翻转了一下,将鼻子凑到了尸体的口鼻处,轻轻嗅了嗅,随即用手指轻轻地按压了一圈死者的脑袋,沉声说道:

  “死者为四十岁的中年男性,后脑塌陷,乃是遭重击而死,口鼻有苦腥味,说明死前有过大量饮酒!”

  宋翊不屑地笑道:“这些我也知道!”

  白九一咧嘴,迎上了宋翊的目光,沉声说道:“死者为乞丐,常年吸食**烟,有拐卖女子和孩童的案底,生前最后到过的地方是彩霓虹……这些,你不知道吧?”

  宋翊神思一恍,绕着尸体仔细打量了一圈,张口说道:“我怎么知道你不是胡诌的呢?”

  白九晃了晃脖子,抱着膀子说道:“尸体有花绣,文的是一个黑衣大氅的干瘦汉子,在月下倒提着一只竹竿生撕恶犬的情形,这是丐帮中人惯文的样式,那个黑衣大氅的干瘦男子叫范丹,相传孔子游列国,在陈蔡断粮、困顿无援之下,命颜回向当地丐首范丹借粮,孔夫子许诺,欠范丹的粮,由孔门弟子偿还:凡是门头上有字、墙上挂画、家内藏书的,尽是孔门弟子,讨之无错。孔子问范丹:‘你的门徒是何等样人?’范丹说:‘凡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者,皆范氏门下。’范丹问孔子:‘书香门第多有恶犬守门,上门讨粮食,该怎么对付?’孔子正色道:‘持棒杀之。’所以,这丐帮门人文花绣,多文范丹大狗,以示正朔。怎么样?这江湖掌故,你的刀子能剖出来否?”

  宋翊不服气地撇了撇嘴,不屑地说道:“少得意,你别告诉我其余几条,也是你从这文身上看出来的!”

  白九微微一笑,上前拎起了尸体的右手,指着指头缝和指节内侧的少许明黄色斑点,张口问道:“你可知这是什么?”

  “某种染料?”宋翊皱着眉头猜测道。

  “不是染料,是一种果子汁儿!”

  “果子汁儿?”

  “对,小韶子,也叫野荔枝,产自云贵,肉薄多汁,汁液明黄,染色难褪,其果仁入药,有致幻和麻醉的效用,民间俗称——疯人果!是一种迷药里最重要的材料!”

  “什么迷药?”宋翊脱口问道。

  “拐子(贩卖人口的)惯用的——拍花粉!”白九一脸笃定地答道。

  “所以你推断,死者有拐卖人口的案底?”宋翊将信将疑地问道。

  “能自己配药的拍花党,绝对是拐子堆儿里拔尖儿的老油条,你看这斑点,明暗相叠,都沁进皮肤纹路里了,说明这人常年配迷药,案底少不了!”

  “那你又是怎么断定他死前去过彩霓虹的呢?”宋翊不解地问道。

  白九一笑,俯下身去,从尸体的脚腕上解下了一根五色的细麻花绳,在宋翊眼前晃了晃,笑着说道:“这叫胭脂扣,**女子拴恩客的信物!这彩霓虹打前清本就是咱天津卫最大的风月地,原名唤作:第一楼!那可是王公豪商捧花魁的地方,就因为这几年流行洋舞厅,才改了名字叫彩霓虹!”

  “这种五色细绳多的是,你怎么确定它来自彩霓虹?”宋翊不服气地问道。

  白九得意地一笑,轻轻捻开了麻花绳,从里头抽出了一缕发丝,晃着脑袋说道:

  “五色绳多的是,里面缠着美人儿头发的仅此一家。这里有个名堂,唤作:一刻春宵一晌恩,一寸相思一寸灰!”

  “风月场的事儿,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宋翊一把抢过了白九手里的五色绳,不屑地问道。

  白九咳了咳嗓子,尴尬地瘪了瘪嘴:“听……听朋友讲的!”

  宋翊瞪了白九一眼,冷着脸说道:“敢做不敢当,不要脸!”说完,一扭头,拎起随身带的小箱就要出门。

  “哪儿去啊?”白九喊了一嗓子。

  “彩霓虹!”

  “那地儿不接女客!”

  “我是去查案!不是去……你就不想知道凶手是谁吗?”宋翊停住了脚步,回头说道。

  白九一缩脖子,从坎肩兜里摸出了一把花生仁,扔在嘴里嚼得嘎嘣响,摇晃着脑袋说道:“没兴趣!”

  “烂泥扶不上墙!”宋翊一声冷哼,转身出了龙王庙。


  叁

  华灯初上,莺莺燕燕的中西歌舞,环肥燕瘦的南北姑娘,穿花引蝶一般地在大厅里左右逢迎。扮作男装的宋翊将耳后的头发小心地向帽子里塞了塞,压低了帽檐,选了一处偏僻的角落,点了些酒水,眯着眼睛打量着彩霓虹的情形,正思量间,一只柔弱无骨的玉手便搭上了宋翊的肩膀……

  “先生!一个人?”一个穿着梅红色旗袍的女子撩了撩肩膀上的波浪卷儿,坐在了宋翊对面,两眼直直地盯着宋翊。

  宋翊有些紧张,含糊地点了点头,算是回应。

  “我叫荷香,跳舞吗?”那女子笑着问道。

  宋翊摇了摇头。

  “唱歌?”

  宋翊摇了摇头。

  荷香一愣,随即会心一笑,**腰肢,一屁股坐在了宋翊的腿上,笑着说道:“小哥哥性子可够急的!”

  宋翊左手一把捞住了荷香游鱼一般探向自己后颈的手腕,右手从衣兜里摸出了一张照片——那具尸体的照片。

  “见过这个人没有?”

  荷香被照片上尸体的惨状吓了一跳,一边一脸惨白地摇头道:“您是干什么……我……没见过……”一边斜着眼睛向宋翊的手腕处瞟去……

  宋翊皱了皱眉头,顺着荷香的眼神低头一看,瞬间会意。

  “把你知道的仔仔细细地讲给我,它就是你的了!”宋翊摘下了腕上的手表,拍在了桌面上。

  “这人我见过,也算是我们这儿的熟客了,灯会那天晚上喝得醉醺醺的,进了屋就要找我们老板!”

  “你们老板?”

  “乐寒衫,乐老板呗!”荷香将腕表贴在耳边,听着秒针的走动,抿着嘴笑。

  “他找你们老板干什么?”

  “那我就不知道了,那天晚上,我们乐老板在宴客,趁着上厕所的工夫就把他打发了!他下楼进了小白兰的屋子,天不亮就走了!”

  “宴客?请的都是些什么人?”宋翊追问道。

  “有天津商会的聂宝琛聂会长,有税务司的王立王司长,还有英吉利船公司的大副汤祥林和他的太太,还有警局的曹敏德曹警长。十几位爷呢,都是天津城里有头有脸儿的人物。”荷香在表盘上哈了一口气,轻轻地捻着旗袍的衣角擦拭着表面儿。

  宋翊沉思了一阵,正要起身离开,突然一阵嘈杂的喧闹声从二楼临河的窗边传来。

  “那是什么?”宋翊问。

  “好像是盏灯!不对啊,怎么是逆着飘上来的?”

  “是……过龙灯!过龙灯了!”二楼的人七嘴八舌地乱喊,宋翊猛地站了起来,抬腿蹿出了大厅,绕过彩霓虹前门,向着河边上跑去!

  此刻,河边上也围满了看热闹的人,宋翊费劲地拨开人群,扒着河堤向水里看去。

  明明灭灭的花灯浮浮沉沉,在漆黑如墨的河里上下摇晃,一抹暗红色的阴影在灯下缓缓移动!

  “那灯底下跟着漂子呢!”有眼尖的看客大声叫喊道。

  宋翊一着急,从兜里摸出了钱袋,举在头顶高声喊道:

  “谁把尸体捞上来,我给他二十个大洋!”

  宋翊话音一落,人群顿时静了下来,看热闹的人相互嘀咕了一阵,个个露着为难,没一个敢下去的,且不说这“过龙灯”透着诡异,怕怨鬼缠身,单说这初春的河水,刺骨的寒,游不出去多远,四肢就得僵硬,被河底下暗流一裹,便再也浮不上来了。没点真本事的老水鬼,谁敢逞这个能?

  眼看那龙灯越漂越远,众人正犹豫间,一道身影从彩霓虹的二楼窗口一跃而下,落在地上打了个滚,跑进人堆,“唰”的一下抢过了宋翊手里的钱袋,一个大跳蹿上了河堤,“扑通”一声入了水。

  宋翊还没来得及看清那人面貌,便听见一阵打水声从河面响起,水下一道游鱼般的身影,**着脊背,直奔那花灯游去,到了花灯左近,猛地一沉,合身潜到了花灯底下,花灯的火光一晃,慢慢向着岸边飘来,不多时便到了堤坝边上,看热闹的几个壮汉蹚着浅水,七手八脚地将花灯底下一具裹着红布袍子的尸体拖了上来,水底下一个精瘦的男子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渍,甩着脑袋,一步步走上了岸。那男子将嘴里叼着的宋翊的钱袋取在手里,捻出两个银圆,嘬嘴一吹,放在耳边听响。

  “是你?”宋翊终于看清了那男子的相貌,正是龙王庙里的白九!

  “怎么着啊?想赖账吗?”白九死死地攥紧了钱袋,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

  “这点儿小钱,我还不至于。对了,你来这儿干什么?”宋翊掏了一块手帕,递给白九擦脸。

  白九神情一肃,一脸正气地说道:“死者含冤未雪,我来这里自然是为了追查凶手,还死者一个公道!”

  “想不到,你还挺有正义感,那你还说对查案没兴趣?”

  “唉,我虽是对查案没有兴趣,却知道多抓住一个凶手,就能让这世上少死一个无辜的人。”白九负着两手,背过身去,一脸忧郁地望着漆黑的河面,嘴里的话还没说完,只听身后的彩霓虹上,一个头发散乱、衣着不整的舞女倚着窗口,一手拽着旗袍的领口,一手拎着一件白色的麻布坎肩,冲着白九一脸嗔怪地喊道:“白爷,急的什么劲儿啊,衣服都顾不上披了?”

  “咳咳……”白九尴尬地咳了咳嗓子,一瞥眼,正看见面如寒霜的宋翊。

  “真不要脸!”宋翊狠狠地剜了白九一眼,猛地抽走了白九手里的帕子,转身就走。

  “哎……你这人,听我说啊,九爷不是你想的那种人!”白九还没说完,作势欲追,二楼的舞女一脸不耐烦地敲着窗框喊道:“白爷,我知道您手头紧,您要是没带钱,我只能留您这褂子当个念想了!”

  白九一跺脚,一边小跑着向彩霓虹大门走去,一边皱着眉头喊道:“小芸豆,爷有钱,有钱,爷这不刚挣了二十个大洋嘛!”

  河堤下面,手指粗的麻绳缠在四块青砖上,围着死尸拦出了一小块场子,宋翊瞥了一眼从人堆里挤进来的曹警长,一边戴着手套,一边问道:“曹警长,您这是打哪儿来啊?”

  曹警长抹了一把脑门上的热汗,挤了挤眼睛,沉声说道:“办公室啊!怎……怎么了?”

  话音未落,一旁拎包的小警员拧着眉毛,不住地向曹警长打着手势,比画着自己的脖子,曹警长一脸迷茫地伸手在脖子底下抹了一把,将一个通红的唇印搓成了一片殷红。

  宋翊蹲下身来,捏住死者歪曲的脖子,扶着颈椎,将那尸体的脑袋摆正,露出了一张眼球突出、口齿大张的脸!

  “乐老板!”曹警长猛地一惊,指着那尸体下意识地喊了一声。

  “乐老板?是彩霓虹的老板乐寒衫?”宋翊问道。

  “是。”曹警长惨白着脸,不自主地向彩霓虹望了一望,涩声说道,“刚才他还挨着包间地敬酒,怎么会……”

  宋翊沿着乐寒衫的颈骨,一节节地向下抹去,自言自语地说道:“重手法,从背后下手,掰断颈椎,一击致命!”

  突然,宋翊好像想起了什么,抬眼说道:“曹警长,你最后一次见乐老板是在几点钟?”

  曹警长摸了摸光头,正要说话,一旁拎包的小警员连忙咳了声嗓子,小声说道:“办公室,办公室,您打办公室过来的……”

  曹警长一翻眼睛,一推小警员,瞪着眼睛说道:“狗屁!都这时候还编啥瞎话啊?事儿重要还是面子重要啊?那个……我刚从彩霓虹出来,喝……喝了点儿酒,俩小时前,我见过他,他带着俩姑娘来包厢敬酒!”

  “乐老板可有什么异样?”宋翊追问道。

  “没异样,连干三杯白兰地,眉头都没皱一下!”曹警长笃定地答道。

  “那你知不知道他从你们包厢离开后去了哪里?”宋翊一边摆弄着尸体,一边问道。

  “这个……我真不知道!”曹警长晃了晃脑袋。

  眼看宋翊站起身,摘下了手套,曹警长连忙问道:“这尸体咋办?”

  “送龙王庙去吧,也许他能有些别的发现。”宋翊小声嘟囔道。

  “那个宋小姐,我今晚喝花酒的事……”曹警长有些羞恁地搓了搓手,偷眼瞟了瞟宋翊的眼色。

  “放心!我不会告诉我爸爸的!”宋翊甩了甩手,叫了一辆黄包车,消失在了夜幕之中。

  清晨,龙王庙。白九蹲坐在窗台上,捧着手里的破瓷碗,伸着舌头舔碗沿上的粥花儿。

  宋翊放下了手里的手术刀,抬起眼来,看着白九问道:“不是刚赚了二十个大洋吗?怎么又穷得像只狗一样!”

  白九呵呵一笑,敲着碗底、拉着嗓子说道:“钱财不过身外物,千金散尽还复来!娘们儿家家的,懂个屁!”

  说完这话,白九一个翻身,落到了院子里,撅了一根枯枝,目不转睛地逗弄着屋檐下养在水缸里的两条鱼,那两条鱼周身呈暗黄色,上覆黑灰色斑点,圆头小口,背扁腹圆。

  宋翊的眼光穿过窗口,深深地看了一眼白九,摇头道:“玩物丧志,酒色之属,白瞎了这颗聪明的脑袋!”

  正感叹间,宋翊不经意地掀起了乐寒衫的衣袖,从他的食指根部发现了不少暗色的老痕,围绕指节半周!

  “白九!你过来,看看这是什么?”

  白九一愣,转身走了过去,细细地分辨了一阵,沉声说道:“这是受过刑的痕迹,这东西在清朝叫——拶,说白了就是夹犯人手指的刑罚,又称拶指,采用五根圆木为之,各长七寸,径圆各五,贯以绳索,施用时夹住犯人的手指,急速收紧。剧痛之下,筋骨分离,十指连心,痛不欲生,乃是过堂拷问的惯用手法,这个乐老板,在清朝的时候,怕是犯过大案子啊!”

  宋翊思索了一下,看着白九问道:“前清的案子,在哪儿能查到底子?”

  白九晃着脑袋说道:“卷宗是没地儿找了,不过……还有个前清天津卫衙门的老捕快还活着!兴许还能问出来点儿什么。”

  “叫什么?人在哪儿?”

  “人叫瓜叔,住海光寺后巷。”

  白九的话还没说完,宋翊已经出了殿门,站在路边,叫了一辆黄包车,疾奔而去!

  “这脾气,真够急的啊!”

  白九“咕哝”了一句,继续蹲下身来,摆弄着水缸里的游鱼。


  肆

  夕阳西下,海光寺。

  相传康熙四十四年一位法名叫成衡的高僧,见这一带风水绝佳,遂于南门三里的官道东侧修建起一座宝刹,名普陀寺。次年,康熙帝南巡,驻跸天津,工于诗画的成衡迎于西淀。康熙兴起,手书两副对联赐给了海光寺,一副是“香塔鱼山下,禅堂雁水滨”;另一副是“水月应从空法相,天花散落映星龛”。山门上的前一联毁于咸丰八年,英法联军炮轰天津卫,仅存后一联还挂在卧佛殿上。

  此刻一个佝偻着身子的老头儿正攥着一块抹布细细地擦拭着佛龛上的红漆。

  那老头儿生得高瘦,前额刮得雪亮,后脑勺上的头发披在颈上,活似个瓜皮!

  “请问您是?”宋翊问。

  老头儿的动作顿了一下,缓缓扭过头来,**了一下鼻翼,两片薄唇战抖了一下,苦笑着说道:“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

  宋翊一怔,张口问道:“您知道我是谁?”

  瓜叔叹了口气,徐徐说道:“我虽不知你是谁,却知道你是为了什么来找我。”

  宋翊一晃神的工夫,瓜叔已经转身走进了一间小屋,坐在一只小竹凳上,看着宋翊的眼睛说道:“死了怕是不止一个了吧?”

  “您怎么知道?”宋翊问道。

  “也罢,我也不卖关子了,老头子干了一辈子的捕快,这鼻子灵得很,女娃娃,你身上染了不少死尸味,这股味道洋香水是盖不住的,你得用艾草熏才行!有什么想问的,你就问吧,老头子的时间不多了……”

  宋翊思索了一阵,张口问道:“您知道过龙灯是怎么回事吗?”

  瓜叔的眼中闪过一抹惊恐,深吸了一口气,缓缓说道:“那是十五年前的事了,那个时候彩霓虹还不是西式歌舞厅,而是叫作‘第一楼’,乃是天津卫最大的风月场,彼时的当家花魁名唤玉红绡,不但人生得风雅清丽、艳冠群芳,更弹得一手好琵琶,端的是——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在第一楼坐场三年,红遍了海河**。隐退之前,每年的元宵灯会,玉红绡都会在河上最大的凤楼画舫上拨弦唱念。十五年前的那个元宵灯会,海河上人声鼎沸、万人攒动,只因为隐退三年的玉红绡将于今夜重登画舫,再弹琵琶。

  “是夜,海河**,花灯如昼,三声鼓响,玉红绡一身大红罗裳,抱着琵琶掀起了画舫的珠帘,一曲《十面埋伏》后,玉红绡突然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尖叫,拔下了头上的罗钗,划断了琵琶弦,取过桌旁的酒壶,将壶中烈酒一饮而尽,翻身跳进了海河之中,**的青壮连同巡逻的兵丁连忙潜入水中,拨开水面上飘着的花灯,想去救起玉红绡,结果赶上水下暗流湍急,一行人打捞了半宿,也没捞到人……后半夜,人潮散去。本应向东漂的花灯,偏有一片逆流而上。众人好奇,驾船过去查看,发现玉红绡的尸身正双目圆睁,藏于灯下!多亏巡河的河工胆大,下去了五六个汉子,将玉红绡用渔网子兜了上来。那玉红绡的尸身面目极为狰狞,又一身红衣,看热闹的人皆大骇,三五个体弱的少年人,当晚便害了场大病,梦中惊见玉红绡索魂害命,故而流传出了‘挂红袍,过龙灯,人出海,鬼还生’的童谣。

  “津门南北,人心惶惶,五城兵马司的官老爷不敢轻视,命我限期侦缉,我领命查探,发现玉红绡早在四年前就脱了娼籍,此番重登画舫,与第一楼的老板乐寒衫干系极大,我连夜带人锁拿了乐寒衫,既然玉红绡已经不是卖身于乐寒衫的娼奴,那么,如若玉红绡的人命案子真与乐寒衫有关,他便需要入罪抵偿,偏偏乐寒衫这厮严刑拷打也抵死不认!三天后,上司传令,命我释放乐寒衫,我心疑之下,多方打听,也没个结果。后来,有个神秘人留书于我,告诉我是有位手眼通天的大人物出面,保了乐寒衫一命!而玉红绡的死,也与这位大人物干系极大!”

  “这位大人物是谁?”宋翊急忙问道。

  “聂——宝——琛!”瓜叔叩着手指,一字一顿地说道。

  “聂宝琛?天津商会的聂会长?”宋翊追问道。

  瓜叔点了点头,沉声说道:“十五年前,他还不是什么商会的会长,而是天津码头的大混混头子!他还有另一个身份——瘦马营六品统带!”

  “瘦马营统带,是个什么官位?”宋翊皱了皱眉头。

  瓜叔叹了口气,低声说道:

  “所谓瘦马营,乃是前清专门捕杀革命党的一个组织,聂宝琛往北京的宫里头使了不少银子,捐了个瘦马营六品统带,彼时,革命党遍起于京、津、河北,瘦马营不受地方节制,有先捕后奏之权,说白了,姓聂的想搞谁,就给谁扣革命党的帽子,先抓再杀,在天津可以说是呼风唤雨!别说是我,就是我上头的那些老爷们,也没谁敢触聂宝琛的眉头!案子查到了这里,便再难前进寸步,那个匿名传书给我的神秘人,又连续留了好几封信给我,催促我拘捕聂宝琛,只要我抓了人,他便愿意出堂做证,将知道的一切和盘托出!可惜……这案子我也是有心无力,没过多久,我再次收到了神秘人的来信,上面只有十六个字——官匪勾结,蛇鼠一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看来这个神秘人将您也看成了仇人——此人和玉红绡的关系一定非比寻常!”宋翊沉思着说道。

  “我知道的只有这些了!”瓜叔疲惫地揉了揉眼睛,从桌子底下的抽屉里拿出来一个信封,递到了宋翊的手里,一脸疲惫地说道,“我太累了,这个是当年神秘人留给我的最后一封信,你拿着吧,兴许有用!老了,腿脚不便,就不送你了!”

  眼看瓜叔一脸疲惫地闭上了眼睛,宋翊微笑着点了点头,掩上了门,转身向山门外走去。

  就在宋翊离开不久,脑袋枕在椅背上的瓜叔猛地睁开了双眼,耳朵尖微微一颤,笑着说道:“既然来了,就不要躲躲藏藏了,我等你很多年了……”

  一声手枪上膛的脆响传来,经幡后面,一个头戴花脸面具的身影左跨了一步,缓缓地从阴影中走了出来!

  “不是你!你不是留书给我的那个人。”

  瓜叔猛地**了一下鼻翼,手腕一翻,一柄一寸长的飞刀落在了掌中。

  “你怎么知道?”面具人冷声一笑。

  “信纸上有脂粉气,字迹笔锋柔婉,是标准的簪花小楷,写信给我的是个女人,而你,是个男人!”瓜叔眯起了眼睛,神色凝重地盯着面具人的咽喉。

  “我虽不是她,但杀你是为了同一件事!”

  “砰——”面具人扣动了扳机,同时滚地一跃,从窗户蹿出,瓜叔的手腕也动了,一道寒光闪过,半空中,一抹鲜血洒落在地!

  脚步声渐行渐远,瓜叔抹着胸口的血渍,自语道:“终究是老了……”

  “咣当——”一声脆响,门被宋翊撞了开来!

  “瓜叔,我刚才在外面听到枪声——瓜叔!”宋翊一回头,正看到瘫在椅子上的瓜叔,脸色瞬间一片惨白。

  宋翊手忙脚乱地撕下一片布条,伸手去解瓜叔的扣子,要帮他止血,却被瓜叔一把扣住了手!

  “听我的,不要再查了……”说完这话,瓜叔脖子一歪,再没了气息。

  半个小时后,龙王庙。

  白九清理好了瓜叔的血渍,轻手轻脚地给瓜叔换上了一套干净的衣服,缓缓地盖上了一块白布。

  宋翊沉着脸,拎起随身的皮包就要出门。

  “干嘛去啊?”白九一边低头洗手一边喊道。

  “去找聂宝琛,当年的事,他是重要的参与者,连环凶手肯定和他有关,我要去找他问个明白!”

  “聂宝琛不比旁人,那可是堂堂的商会会长,岂是你想见就能见的?”白九不屑地笑道。

  宋翊收住了脚步,转过身来,展颜一笑,轻声说道:“我若说我想见便见、想问便问呢?”

  “吹牛皮!”白九咧着嘴,晃了晃脑袋。

  “敢不敢赌?”宋翊伸脚踢了踢蹲在地上的白九!

  “有什么不敢的?赌什么?”白九站了起来。

  “五十个大洋!”宋翊伸出纤白的右手,在白九眼前一晃。

  “赌就赌!”白九脖子一梗,与宋翊击了一掌。


  伍

  当天晚上,起士林餐厅二楼。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正靠在椅背上读着报纸,那中年男人生得威严儒雅、肩宽臂阔、两鬓微白,一双精细的眼睛极具官威。

  “叮——”中年男子一手捻着报纸,另一只手轻轻地弹了弹手边的咖啡杯。

  中年男子的对面此刻正坐着一脸乖巧的宋翊,看到中年男子弹了一下咖啡杯,宋翊微微一笑,向站在身后穿着跟班服样的白九瞥了一眼。

  白九一脸茫然地挤了挤眉头。

  中年男人不耐烦地叹了口气,又轻轻地弹了一下杯子,宋翊瞟了一眼白九,又瞥了一眼杯子,白九挤了挤眼睛,不明所以地看着宋翊。

  中年男子咳了一下嗓子,放下了手里的报纸,指着白九向宋翊问道:“这是你新雇的跟班?”

  宋翊连忙点头答道:“他刚做事,没有眼色,爸爸你别怪他!”宋翊端起了桌上的咖啡壶,给中年男人的杯里斟上了咖啡。

  原来这男子就是现任天津市市长宋时林。

  宋时林端起桌上的咖啡,笑着说道:“警察厅待得好好的,怎么突然又动了去商会做事的想法?可是曹敏德怠慢了你?”

  宋翊走到宋时林的身后,趴在他的肩上,小声说道:“才不是呢。我不过是想着自己毕竟是个女孩子,虽说在国外学的是法医,但在警察厅平日里净看到些死人啊、尸体啊之类的,看得多了,有些害怕!现在想想,还是去商会工作最好!”

  宋时林闻言,很是高兴,拍手说道:“我就说你不该学这些东西,当年拗不过你,怎么?现在知道后悔了吧!哈哈哈,不妨事,一会儿见了聂宝琛,我和他说一声,让他的管事好好带带你,等海运的事弄熟了,爸爸再送你去英国学商学!”

  宋翊微微一笑,向白九抛了一个得意的眼神。

  这时候,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一个威武高大的汉子,穿着一身考究的胡绸长衫,外白内红,推门而入。

  那汉子左手戴了一只翠玉的扳指,右手提了一柄黑纸扇,四方脸、三白眼!来人正是天津商会的会长聂宝琛。

  “想不到这人虽是官面上的人物,却偏好一身江湖打扮!”白九瞥了一眼聂宝琛,暗自思忖道。

  “宋市长!”聂宝琛抱了一拳,微微欠身,向宋时林施了一礼。

  “坐!”

  宋时林一抬手,将聂宝琛迎到了席间。

  “不知这位小姐是……”

  “小女宋翊,刚从法国回来!”

  “原来是宋小姐,聂宝琛有礼了!”

  “聂会长客气了,小女自小喜欢商贸,我正想着送她去你那里做事,锻炼一番,不知聂会长……”宋时林笑着问道。

  “蓬荜生辉!蓬荜生辉啊!聂某荣幸之至!”

  酒过三巡,宋翊一拍手,打断了一旁弹钢琴的侍者,笑着说道:“我在欧洲听腻了钢琴,既然回了国,总要听些民乐乡音。我前几日寻到了一个好乐师,今日带来,正好给聂会长表演一番!”说完,宋翊又一拍手,一个穿着红色旗袍的女子从门外走来,抱着琵琶坐在了廊下,手腕一抖,清脆的乐曲从弦上跳跃而出!

  《十面埋伏》!玉红绡死前的最后一曲!

  聂宝琛怔了一下,眼中一抹慌乱一闪而逝,半个时辰后,几轮推杯换盏下来,聂宝琛摇晃着站了起来,看着已经瘫在椅子上的宋时林笑着说道:“宋市长,小弟我今日不胜酒力,改日在寒舍设宴,还请市长与令千金赏脸光临!”

  宋时林扶着桌角,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红着脸拍手说道:“实在是不好意思,为兄酒量浅薄,那个……女儿,替我送聂会长!”

  宋翊向白九使了个眼色,两人一左一右,搀起了聂宝琛,连同门外等候的两名随从一起下了楼。楼下马路对面的阴影里,聂宝琛的车子正在等候,白九拉开了车门,扶着聂宝琛的手臂,若有若无地说道:“聂会长,听说这天津城里弹琵琶的,有个名叫玉红绡的乃是第一魁首,您记得吗?”

  聂宝琛身子一僵,瞳孔猛地收缩,瞬间又恢复了惺惺醉态,在长衫的下摆上擦了擦手,**一笑,拍了拍白九的脸,豪声说道:“聂某人游戏风月二十年,捧红的大小名角儿几十个,哪能个个记得?小兄弟,记住一句话,当忘则忘,当断则断,不该问的别乱问,别给自己找麻烦,哈哈哈!”

  聂宝琛一声大笑,关上了车门,看着缓缓而去的车子,白九皱着眉头摸了摸脸,嗅着车内飘出的一股淡淡的香味,渐渐愣在了原地。

  送完聂宝琛,宋翊提了一壶醒酒汤走进包间,一抬头,看到坐在椅子上稳如泰山的宋时林正在翻阅报纸。

  “爸,你不是喝……”

  “爸知道,以你的性子,就算是我不帮你,你也会自己找到聂宝琛的头上。爸多嘴说一句,案子可以查,但不要过火,把握分寸别胡闹!”宋时林一摆手打断了宋翊的话。

  宋翊怔在原地,机械地点了点头。回身正要出门,只听宋时林自顾自地说道:“绿指玉、黑白扇、水火衫,聂宝琛明面上是商会的会长,暗地里还兼着漕帮的掌舵,今夜这身打扮,怕是从这儿走后,还有江湖人物要会面!他那两个随从身上别着长短枪炮,脚下沾着草泥洋灰,布鞋面上还沾有几粒糠麸子,应当是从码头粮库而来,且看那聂宝琛,鞋帮上有香灰,脚跟儿侧面沾上了一点儿和你裙角一样颜色的红漆,他和你去过同一间正在修缮的寺庙,据我所知,天津城里只有一家寺庙正在修——海光寺!你查的事情,也许和他正有关!”

  宋翊猛地一拍手,来不及夸赞宋时林,一扭头跑出了饭店,刚出门,就被白九一把抓住了手腕,拉上了一辆黄包车,飞也似的往龙王庙而去。

  “你知不知道,聂宝琛去了哪儿?”宋翊急忙说道。

  “码头粮库!”白九答道。

  “你怎么知道?”宋翊惊奇地说道。

  “衣着、打扮、鞋上的痕迹、随从脚面上的麦麸子……你别烦我!我需要验证一件事。”

  白九的神色出奇地严肃!

  到了龙王庙,白九穿过前殿,闪身跑到水缸边上,战抖着将右手伸到了水缸中。

  “哗啦——”周围静得可怕,缸内游鱼的甩尾声出奇的清亮。

  白九的手指在水缸中左右摇晃,缸内的游鱼宛若癫狂了一般疯狂地绕着白九的手指乱窜,撞得水缸晃动不止!

  “这是……怎么回事?”宋翊惊呼道。

  “扑通——”白九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扭过头去,涩声说道:“原来这就是人入海、鬼还生的秘密,是那个司机!递给聂宝琛手帕的那个司机!聂宝琛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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