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作者:[英]艾米莉·勃朗特 发布时间:2023-06-12 18:08:53 字数:8581
  她一边领我上楼,一边叮嘱我得把烛光挡严实。因为她的主人对于她领我去住的那间卧房有一种古怪的看法,而且从来不乐意让任何人在那儿睡。我问是什么原因,她回答说不知道。她在这里才住了一两年,他们又有这么多古怪事,她已经根本不以为怪了。

  我自己昏头昏脑的,也问不了许多,插上了门,向四下里望了望想找张床。全部家具只有一把椅子、一个衣橱,还有一个大橡木箱。靠近顶上挖了几个方洞,像是马车的窗子。我走近它朝里面一瞧,才明白这是个旧式木床之类很特别的东西,设计得非常方便,足可以省去家里每个人占一间屋的必要。事实上,它形成一个小小的套间。它里面的一个窗台刚好当张桌子用。我推开镶板滑门,拿着蜡烛进去,把镶板滑门又合上,觉得安安稳稳,躲开了希斯克利夫以及其他人的戒备。

  我把蜡烛放在窗台架上,那上面有几本发了霉的书,堆在一个犄角,窗台上的油漆面也被字迹画得乱七八糟。但是那些字迹只是用各种字体写的一个名字,有大有小——凯瑟琳·恩肖,有的地方又改成凯瑟琳·希斯克利夫,跟着又变成了凯瑟琳·林顿。

  我无精打采地把头靠在窗子上,连续地拼着凯瑟琳·恩肖——希斯克利夫——林顿,一直到我的眼睛合上为止。但是休息还不到五分钟,从黑暗中忽然闪现出几个白字,仿佛鬼怪活现——空中充满许多“凯瑟琳”。我跳起来,想驱散这突然冒出的名字,这才发现我的烛芯靠在一本古老的书上,发出一股烤牛皮的臭味。我剪掉烛芯,灭了它,在寒冷与持续恶心交攻下,很不舒服,便坐起来,把这本烤坏的书打开,放在膝上。那是一本《圣经》,印的细长字体,有很浓的霉味。书前面的白纸写着——“凯瑟琳·恩肖藏书”,还注了一个日期,那是二十年前的日期了。

  我合上这本,拿起一本又一本,直到把它们都检查一遍。凯瑟琳的藏书是经过选择的,而且,从书本磨损大的情况看,当年经常使用,虽然读得不完全得当,几乎没有一章躲过钢笔写的评注——至少,像是评注——凡是印刷者留下的每一块空白全涂满了。有的是不连贯的句子,有的是正规日记的形式。出于小孩子那种字形未定的手笔,写得乱七八糟。在一张空余的书页上面(也许发现它还把它当作宝贝)我看见我的朋友约瑟夫的一幅绝妙的漫画像,大为高兴——虽然画得粗糙,但是勾画得有力。我对这位素昧平生的凯瑟琳顿时发生兴趣,开始辨认画底下她那已褪色的难认的怪字:

  “倒霉的礼拜天!

  “我父亲要是能再活过来该多好,亨得利是个可恶的代理人——他对希斯克利夫的态度太凶了——希[指希斯克利夫,后皆同此处。

  ]和我反抗了——今天晚上我们要进行第一步。

  “整天都下着瓢泼大雨,我们去不了教堂,因此约瑟夫非要在阁楼里聚会。正当亨得利和他的妻子在楼下舒舒服服地烤火——随便做什么,我敢说他们肯定不会读《圣经》——而希斯克利夫、我和那不幸的乡巴佬都要听命拿着祈祷书上楼。我们排成一排,坐在一口袋粮食上,又哼又哆嗦。希望约瑟夫也哆嗦,这样为了他自己也会给我们少讲点儿道了。妄想!做礼拜整整用了三个钟头。可是等我们下楼的时候,哥哥见了还有脸唠叨。

  “‘什么,已经完啦?’

  “礼拜天晚上,一向是让我们玩儿的,只要我们不太吵。现在我们只要偷偷一笑,就得罚站墙角啦!

  “‘你们忘了,这儿你们还有个少爷,’这暴君说,‘谁先惹我发脾气,我就把他毁掉!我坚决要求完全肃静。啊,孩子!是你吗?弗朗西丝,亲爱的,你走过来时揪揪他的头发,我听见他捏手指头响呢。’

  “弗朗西丝痛快地揪他的头发,然后走过来坐在她丈夫的膝上。他们俩在那一个钟头里就像小孩,又是亲嘴,又是瞎扯——那种愚蠢的甜言蜜语连我们都感到羞耻。

  “我们在柜子的圆拱里面尽量把自己弄得舒服。我刚把我们的餐巾结在一起,把它挂起来当幕布,忽然约瑟夫有事正从马房进来。他把我的手工活扯下来,打了我一耳光,声音沙哑地叫着——

  “‘老爷刚刚下葬,安息日还没有过完,福音的声音还在你们耳朵里响,你们居然敢玩儿!你们好不害臊!坐下来,坏孩子!只要你们肯看,有的是好书。坐下来,想想你们的灵魂吧!’

  “他一边说这些话,一边硬要我们端正坐好,我们能从远处的炉火那边得来一线暗光,好让我们看他塞给的没用的经文。

  “我可不想受他们的指使。我抓住这本破烂书,使劲地把它扔到狗窝里,赌咒说我恨善书。

  “希斯克利夫把他那本也扔到同一个地方。

  “跟着是一场大闹。

  “‘亨得利少爷!’我们的牧师大叫,‘少爷,快来呀!凯茜小姐把《救世之盔》的书皮撕下来啦,希斯克利夫使劲踩《毁灭之坦途》[这两本书都是当时传道的书籍。

  ]的第一部分!你让他们就这样下去可不得了。唉!要是老爷在的话,就会狠狠揍他们一顿——可他不在啦!’

  “亨得利从他的炉边赶来,抓住我们俩,他一只手抓领子,另一只手抓胳膊,把我们都丢到后厨房去。约瑟夫断言在那儿魔鬼一定会把我们活捉的。我们受到如此帮助之后,便各自找个角落静等它的降临。

  “我够着了这本书,还从书架上拿下一瓶墨水,又把屋子的门虚掩着,漏进点儿亮光,我就写字消遣了二十分钟。可是我的同伴不耐烦了,他出了个主意说,我们把挤牛奶女工的罩衣偷来,到旷野上跑一跑。这个主意很妙——那么,要是那个坏脾气的老头进来,他也会相信他的预言实现啦——我们就是在雨里,也不会比待在这里更湿、更冷。”

  我猜想凯瑟琳终于按自己的计划行事了,因为下面她开始说其他事了,她伤心起来。

  我读着这张字迹模糊的书页,慢慢就昏昏沉沉打起了瞌睡,眼睛从手稿转到印的字上。我看见一个红颜色的花字标题——《七十个七次和第七十一个七次的第一条[《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十八章第22-23节。

  ],杰伯·布兰德亨牧师在吉默顿·索礼教堂的布道文》,在我糊里糊涂地绞尽脑汁猜想杰伯·布兰德亨牧师将如何发挥他这个题目的时候,我却倒在床上睡着了。

  咳,都怪这粗劣的茶点和坏脾气!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足以使我度过这么可怕的一夜呢?自从我学会吃苦以来,我想不起来,有哪一夜可以和今夜相提并论。

  我开始做梦,几乎在我还没忘记自己身处何地时就开始做梦了。我觉得早晨了,往回家的路上,有约瑟夫带路。一路上,雪有好几码深。我们踉跄地向前走,同伴一直唠叨不停。他埋怨我带了一根朝圣进香的拐杖,告诉我不带拐杖就永远也进不了家,还得意地舞动着一根大头棒,我明白这就是所谓的拐杖了。

  当时我认为需要这么一个武器才能进自己的家,是荒谬的。跟着一个新的念头,我并不是去那儿,是在赶路去听杰伯·布兰德亨讲“七十个七次”的经文,不论是约瑟夫,或是牧师,或是我,犯了这“第七十一个七次的第一条”的大罪,就要被人当众揭发,而且被教会除名。

  我们来到那座礼拜堂跟前——我平日散步时真的走到那儿两三回。它在两山之间的一个山谷里,一个高出地面的山谷靠近一片沼泽,据说那儿泥炭的湿气对存放在那儿的几具死尸足以产生防腐作用。房顶至今尚完好,不过教士的薪俸每年只有二十镑,一共两间的房子很快就有变成一间的危险[指房子很破旧,其中一间有坍塌的危险。

  ],所以没有一个教士愿意担当牧羊人的责任,特别是传说那伙教徒宁可饿死他们,也不愿意从自己的腰包里多掏出一个便士来增加教士的俸禄。但是,在我的梦里,杰伯却是满堂会众,他讲道——老天爷呀!什么样的讲道呀,共分四百九十节——每一节完全等于一篇普通的讲道——每一节讨论一种罪过!我不知道他从哪儿搜索出来这么多罪过。他对讲解有他独到的方法,仿佛教友时刻都会犯不同的罪过。

  这些罪孽都具有千奇百怪的性质——是我以前从没想象过的一些古怪离奇的罪过。

  啊,我多么疲倦啊!我是怎样翻腾、打哈欠、打盹儿,又清醒过来!我是怎样掐自己、扎自己、揉眼睛、站起来、又坐下,而且用胳膊肘碰约瑟夫,告诉我他有没有讲完。

  我活该倒霉,要把这场全都听完,最后,他讲到“第七十一个七次中的第一条”。正在这时,我不由自主地站起来,痛责杰伯·布兰德亨是个犯了没有一个基督徒能够饶恕罪过的罪人。

  “先生,”我叫道,“我坐在这儿,圈在这四面墙之内,我已经一连气儿忍受而且原谅你这篇说教的四百九十个题目,有七十个七次我拿起我的帽子,打算离去,有七十个七次你硬逼着我又坐下,四百九十一未免太过分了吧。信教的难友们,揍他呀!把他拉下来,把他捣烂,让这个地方从此再也见不到他吧![《圣经·旧约·约伯记》第七章第10节。

  ]”

  “你就是那人![《圣经·旧约·撒母耳记(下)》第十二章7节。

  ]”一阵严肃的静默之后,杰伯从他的坐垫上欠身大叫,“七十个七次你张大嘴做怪相——有七十七次我劝说着我的良心——看啊,这是人类的弱点,这个也是可以赦免的!第七十一的第一条来啦,教友们,按照写出来的判决处理他吧,上帝的每一个选民都有这种荣幸!”

  话才落音,全体举起他们的朝圣拐杖,一齐冲过来把我团团围住。我没有武器用来自卫,便开始扭住约瑟夫,离我最近也最凶猛的行凶者,抢他的手杖。在人潮会集之中,好多根棍交叉起来,有些向我头上抡过来的棍棒却落到别人的脑壳上。整个教堂乒乓响成一片,每个人都对他邻近的人动起手来。而布兰德亨也不甘心闲着,将满腔热情化作及时雨叩击讲坛的木板,最后竟惊醒了我,使我有说不出来的轻松。

  究竟是什么引起了这场惊天动地的骚乱?在这场吵闹中是谁扮演杰伯的角色呢?只不过在狂风悲吼而过时,一棵枞树的枝子触到我的窗格,它的干果在玻璃窗面上碰得嘎嘎作响而已!

  我满怀疑虑地倾听了一会儿,探查扰我安睡的东西,然后翻身又睡了,又做梦了,可能的话,这梦比先前的那个更不愉快。

  这一回,我记得我是躺在那个橡木的套间里。我清楚地听见狂风怒吼、风雨交加,我也听到了那枞树枝子重复着戏弄人的声音,而且也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可是它扰人太甚,所以下了决心,要尽可能让它不再作声。我觉得,我起了床,并且试着去打开那窗子。窗钩焊在钩环里——这情况我在醒着的时候就看见了,可是又忘了。

  “不管怎么样,我一定得让它不再响。”我咕哝着,用拳头打穿玻璃,伸出一只胳膊去抓那搅人的树。不料我的手没有抓住那根树枝,却碰到一只冰凉小手的手指头!

  梦魇的恐怖压倒了我,我极力把胳膊缩回来,那只手却将我紧紧抓住,一个极忧郁的声音抽泣着:“让我进去——让我进去!”

  “你是谁?”我问,同时拼命想把手挣脱。

  “凯瑟琳·林顿,”那声音颤抖着回答(我为什么想到林顿?我刚才有二十遍把林顿都念成恩肖了),“我回家来啦,我在旷野上迷路啦!”在她说话时,我模糊地辨认出一张小孩的脸向窗里望。恐怖让我变得残忍,发现想甩掉那个人是没有用的,就把她的手腕拉到那个破了的玻璃面上,来回摩擦,直到鲜血滴下来,沾湿了床单。可她还是哀哭着,“让我进去!”而且一直死死抓住不放,几乎要把我吓疯了。

  “我怎么能让你进来呢?”我终于说,“如果让你进来,你先放开我!”

  那些手指松开了,我把自己的手从窗洞外抽回,急忙码起一堆书把它挡住,捂住耳朵不听那可怜的祈求,捂了有一刻钟。可是等我再听时,那悲惨的呼声还继续哀叫着!

  “走开!”我喊着,“就是你求我二十年,我也绝不让你进来。”

  “已经二十年啦,”这声音哀哀戚戚地说,“二十年啦,我已经做了二十年的流浪人啦。”接着,外面传来轻轻阻挠的声音,那堆书也挪动了,仿佛有人要把它推开似的。我想跳起来,可是四肢动弹不得,于是在惊骇中大声喊叫。

  就在我惊慌失措的时候,我发觉我那呼喊并非心之所想。一阵匆忙的脚步声走近我的卧房门口。有人使劲把门推开,一道光从床顶的方洞外微微照进来。我还在坐着哆嗦,并且在擦额头上的汗。闯进来的人好像迟疑不前,自己咕哝着,最后他轻轻地说:“有人在这儿吗?”显然并不期望有人答话。

  我考虑最好还是承认我在那儿,因为我听出是希斯克利夫的口音,如果我不声不响,他还要进一步搜索的。这样想着,我就翻身推开门板,有很长时间我都难以忘记这个举动所发生的影响。

  希斯克利夫站在门口,穿着衬衣衬裤,拿着一支蜡烛,烛油滴到他的手指上,脸色苍白得像他身后的墙一样。那橡木床咯吱一声,他仿佛电击似的吓了一大跳,蜡烛从他的手里跳出来有几尺远,他激动得这么厉害,以至于连拾也拾不起来。

  “不过是你的客人,先生。”我叫出声,省得他更暴露出胆怯样子而使他丢掉面子,“我做了一个可怕的噩梦,不幸在睡着时叫起来了,很抱歉我打搅了你。”

  “啊,让上帝惩罚你,洛克伍德先生!但愿你在——[即“在地狱”,因当时不得在书上出现淫秽下流或渎神不敬的词语,所以“地狱”二字被隐去。

  ]”我的房东开始说,把蜡烛放在一张椅子上,因为他发觉无法将它拿稳。

  “谁把你带到这间屋子里?”他接着说,并把指甲掐进他的手心,磨着牙齿,为了制止上颌的颤动,“是谁带你来的?我真想把他们立刻撵出去!”

  “是你的用人,泽拉,”我回答,跳到地板上,急急忙忙穿衣服,“你撵,我也不管,希斯克利夫先生。她活该,我想,她是要拿我来当试验品,好再一次证明这里闹鬼。咳,是闹鬼——满屋妖魔鬼怪!我对你说,你有理由把它关起来。凡是在这个洞里睡过觉的人是不会感谢你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希斯克利夫问道,“而且你要干什么?既然你已经在这儿了,就躺下,睡完这一夜!可是,看在老天的分儿上!别再发出那种可怕的叫声啦,没法叫人原谅,除非你的喉咙正在被人切断!”

  “要是那个小魔鬼从窗子钻进来,她大概会把我掐死!”我回嘴说,“我不准备再受你那些好客的祖先们的迫害了。杰伯·布兰德亨牧师是不是你母亲的亲戚?还有那个疯丫头凯瑟琳·林顿,或是恩肖,不管她姓什么——她一定是个容易变心的——恶毒的小坏蛋!她告诉我,这二十年来她一直在尘世流浪——我怀疑,她是罪有应得啊!”

  这些话还没落音,我立刻想起那本书上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两个名字是连在一起的,刚才我把他们忘得一干二净,现在才猛然想起来。我为我的粗心红了脸,可是,为了表示我并没有觉察到我的冒失,我赶紧加一句,“事实是,先生,前半夜我在——”说到这儿我又顿时停住了——我差点儿说出“阅读那些旧书”,那就表明我不但知道书中印刷的内容,也知道那些用笔写出的内容了。因此,我纠正自己,这样往下说——

  “拼读窗台上的名字,一种很单调的工作,打算使我睡着,就像数数似的,或是——”

  “你用这种方式对我说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希斯克利夫大吼一声,蛮性发作,“怎么——你怎么敢在我的家里——天呀!他这样说话必是发疯啦!”他愤怒地敲着他的额头。

  我不知道是跟他抬杠,还是继续解释。可是他仿佛大受震动,我都可怜他了,于是继续说我的梦,断言我以前绝没有听过“凯瑟琳·林顿”这名字,只是念得过多才产生了一个印象,当我不能再约束我的想象时,这印象就化为真人了。

  希斯克利夫在听我说话的时候,慢慢地往床后靠,最后坐下来,差不多是在后面隐藏起来。但是,听得出来他的呼吸很反常,而且时断时续,我猜想他在拼命克制过分强烈的情感。

  我不愿意让他知道我听出了这番挣扎,就继续梳洗,发出很大的声响,又看了看我的表,自言自语地抱怨夜长。

  “还没到三点钟哪!我本来想发誓说已经到六点了,时间在这儿停滞不动啦!我们一定是八点钟就睡了!”

  “冬天总是九点睡,四点起床。”我的房东说,压住一声**。看他胳膊挥动的影子,我猜想他从眼里抹去一滴眼泪。

  “洛克伍德先生,”他又说,“你可以到我屋里去。你这么早下楼也妨碍别人,你这孩子气的大叫声,已经把我的睡意都打发到魔鬼那里了。”

  “我也一样。”我回答,“我要在院子里走走,等到天亮我就走,你也不用害怕我会再次打扰你。我那种不管在乡下还是在城里都喜欢交友的毛病去掉了,一个头脑清醒的人应该发现跟自己做伴就够了。”

  “愉快地做伴!”希斯克利夫咕哝着,“拿着蜡烛,你爱去哪儿就去吧,我很快来找你。不过,别到院子里去,狗都没拴住。大厅里——朱诺在那儿站岗,还有——不,你只能在楼梯和过道那儿溜达。可是,你去吧!我过两分钟就来。”

  我遵命走了,只走出那间房子。当时我不知道那狭窄的小屋通到哪儿,只好站在那儿,不料无意中亲眼看见我的房东做出一种迷信的动作,这很奇怪,看来他不过是表面上有头脑罢了。

  他上了床,扭开窗子,一边开窗,一边涌出压抑不住的热泪。“进来吧!进来吧。”他抽泣着,“凯茜,来吧!啊,来呀——再来一次!啊!我的心肝宝贝!这回听我的话吧,凯茜,最后一次!”

  鬼魂终究是魔鬼,总是反复无常,它偏偏不来!只有风雪猛烈地吹过,甚至吹到我站的地方,而且吹灭了蜡烛。

  他那一发不可收拾的悲伤真是令他痛不欲生,再加上疯疯癫癫的话语,以致我对他的怜悯之情使我忽视了他举止的愚蠢。我避开了,一面由于自己听到他这番话而暗自生气,一面又因自己诉说了那荒唐的噩梦而烦躁不安,因为正是它才引起那场发作。至于究竟为什么,我就不懂了。

  我小心地下了楼,来到后厨房,那里还闪着火苗的微光,可以让我重新点燃蜡烛。厨房里没有一点儿动静,有一只斑纹灰猫从灰烬里爬出来,怨声怨气地向我致敬。

  两条长凳,摆成半圆形,几乎把炉火围起来。我躺在一条凳子上,老母猫跳上另一条。我们两个都在打盹儿,不料有人来捣乱,就是约瑟夫,他从天花板上一个活动挡板里顺下一把藏在里面的木梯,我想这就是上他那个阁楼的通道。

  他向着我拨弄起来的火苗狠狠地望了一眼,把猫从它的高座上撵下来,自己坐在空出的位子上,开始把烟叶填进三寸长的烟斗里。他显然认为我待在那块圣地是一桩无礼行径而耻于一顾。他默默地把烟管递到嘴里,胳膊交叉着,吞云吐雾。我让他享受安逸,不打搅他。他吸完最后一口,深深地嘘出一口气,站起来,像走进来时那样又庄严地走出去了。

  跟着有人踏着轻快的脚步进来了,我正准备张开口说早安,又闭上了,敬礼未能完成;因为哈顿·恩肖正在做早祷,为了消除积雪他正从一个犄角里折腾出铁锹或是铲子,他碰到的每样东西都要对它发出一串咒骂。他向凳子后面瞅了一眼,张大鼻孔,认为对我用不着客气,就像对我的猫伴一样。从他那做种种准备的样子,我猜想应该准许我到户外去了,我离开我硬邦邦的卧榻,打算跟他走。他注意到这点,用他的铲子头戳戳一扇黑门,不出声地表示如果我想换个位置,就非走这儿不可。

  那扇门通到大厅,女人们已经在那儿走动了,泽拉用一只巨大的风箱把火苗吹上烟囱;希斯克利夫夫人,跪在炉边,借着火光读一本书。她用手遮挡着火炉的热气,使它不伤眼睛,仿佛很专心地读着。只斥责用人不该把火星儿弄到她身上,或者不时推开一只总是用鼻子向她脸上凑近的狗时,才打断一会儿,我很惊奇地看见希斯克利夫也在那儿。他站在火边,背朝着我。由于刚刚对可怜的泽拉发过一场脾气,她时不时地放下工作,拉起围裙角,发出气愤的哼哼声。

  “还有你,你这没出息的——”我进去时,他正转过来对他的儿媳妇发作,并且在形容词后面加个无伤大雅的词儿,如鸭呀、羊呀,不过说出来的时候总是带着破折号。

  “你又在那儿玩你那套偷奸耍滑的戏法!人家都能挣饭吃——你就只靠我!把你那废物丢开,找点儿事做!你要是老在我眼前转悠让我心烦,是要得报应的——你听见没有,该死的**!”

  “我会把我的废物丢开,因为如果我拒绝,你还是会强迫我丢掉的。”那少妇回答,合上她的书,把它丢在一张椅子上。“不过,哪怕你骂烂了舌头根子,除了我愿意做的事以外,别的什么我也不干!”

  希斯克利夫举起他的手,说话的人显然熟悉那只手的分量,马上跳到一个较安全的远地方。我并没有欣赏这种猫狗斗的**,便轻快地走向前,好像很想在炉边取暖,完全没理会这场中断了的争吵似的。双方都还有足够的礼貌,总算暂时停止进一步的敌对行为。希斯克利夫不知不觉地把拳头放在他的口袋里。希斯克利夫夫人噘着嘴,坐到远远的一张椅子那儿,在我待在那儿的一段时间,她果然依照她的话,扮演一座石像。

  这段时间不长,我谢绝了与他们共进早餐。等到曙光初放,我就抓紧机会,逃到外面的自由空气里,此刻那里已是清爽、宁静而又寒冷得像块无形的冰。

  我还没有走到花园的尽头,我的房东就喊住了我,他要陪我走过旷野。幸亏他陪我,因为那整个山坡都成了波浪起伏的白色海洋。它的起伏并不和地面的凸凹不平相应——至少,许多坑被填平了,而且整个蜿蜒的丘陵——石矿的残迹——都从我昨天走过的时候在我心上所留下的地图中抹掉了。

  我曾注意到在路的一边,每隔六七码就有一排直立着的石碑,一直延续到荒原的尽头。它们都竖立着,还涂上了石灰,为了在黑暗中标示方向,也为了碰上像现在这样的一场大雪把两边的沼泽和较坚实的小路弄得混淆不清而设立的。但是,除了零零落落看得见这儿或那儿有个泥点以外,这些石碑的痕迹消失得无影无踪。当我以为我是正确地沿着蜿蜒的道路向前走时,我的同伴却时不时地警告我向左或向右转。

  我们很少交谈,他在画眉园林门口站住,说我到这儿就不会走错了。我们的告别仅限于匆忙的一鞠躬,然后我就径直向前。我凭自己的直觉径直向前,因为守门人的住处还没租出去。

  从林苑的大门到田庄的距离是两英里,我觉得我把它走成了四英里。由于在树林里迷了路,又陷在雪坑里被雪埋到脖子了,那种情景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领会。总之,不论我怎么慌乱,在我进家时,钟正敲十二下。按照从呼啸山庄循着通常的道路回来的正常路程来说,每一英里都花了整整一个钟头。

  我附带租下的管家和她的随从蜂拥出来欢迎我,七嘴八舌地嚷着她们都以为我没指望了,人人都猜想我昨晚已死掉,她们不知道该怎么出去找我的尸体。现在她们既然看见我回来了,我就叫她们安静些,而且我快要冻僵了。步履蹒跚地爬上楼,换了一身干爽的衣服,踱来踱去走了三四十分钟,好恢复元气。我又到我的书房里,软弱得像一只小猫,几乎没法享受仆人为恢复我的精神而准备的一炉旺火和热气腾腾的咖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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